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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的强制执行程序有哪些?

  发布时间:2018-03-13 09:12:23


(1)调查。即根据调查情况,有关行政机关再作出是否实施行政强制执行的决定。

(2)审批。为防止损害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强制执行决定必须经行政机关审批。

(3)通知和告诫。在正式强制执行以前,为给法定义务人有再一次主动履行义务的机会,应当发出通知和告诫,最后确定法定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时间。

(4)执行。法定义务人在限定时间内仍不履行义务,行政机关可以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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