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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定期民间借贷没有记载借款日期,只载明借款金额,当事人何时主张权利?
作者:孙邦国
发布时间:2014-09-22 08:44:32
不定期民间借贷没有记载借款日期,只载明借款金额,当事人何时主张权利?
可随时主张权利,且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在债权人催告借款人还款前或者虽然进行了催告但未要求借款人支付逾期借款利息的,借款人可以不支付借款利息。但是,债权人进行了催告,并且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的,对逾期利息应予支持。根据《借贷若干意见》第
9
条规定,不定期无息借贷经催告不还,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算。
责任编辑:侯玉忠、王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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