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泉法院成立立案送达小组,着力解决“送达难”问题。及时抽调人员组成立案送达小组,展开立案送达登记工作,面对拜泉辖区内外务工者数量较多,因此,不少法律文书存在“送达难”现象,送达小组及时召开阶段送达会议,研讨送达工作事项,切实提升送达效率。
第一,畅通送达渠道。立案审查时一律要求当事人提供身份证,发现被告户籍所在地和实际居住地可能不一致的,要求原告提供被告实际居住地。对有诉讼代理人的,要求在委托书中明确代理权限,为准确送达打下坚实基础。
第二,拓宽送达方式。第一时间电话联系被告当事人,能直接送达的,要求将诉讼文书直接送达受送达人本人。本人不在时,考虑采用“微信送达”等方式,穷尽送达手段,以便民利民,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尝试建立网络信息送达方式,如本人不在时,也可以交由与其法律关系的夫妻或亲属代收,并作好记录,并在送达回证上详细注明。对在外地工作和生活的当事人,不便适用直接送达方式的,采取“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
第三,明确要求留置送达必须符合被送达人拒收情形,并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且送达小组采用执法记录仪对送达情况进行录像留存。在被送达人居所没有人时,不轻易留置文书,确信当事人能够接收而留置的,开庭时如果被送达人未到庭,再通过电话联系,不轻易缺席开庭、判决。
从以上三方面,着力解决“送达难”问题,切实提高立案送达登记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