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法院会结束执行程序 以后也不再恢复执行?
作者:供稿人 麻建超 发布时间:2018-04-19 08:42:44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法院提出书面异议。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 对以下情形,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1)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2)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3)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受人的; (4)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的权利人死亡的; (5)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丧事劳动能力的; (6)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对以下情形,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1)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2)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3)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受人的;
(4)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的权利人死亡的;
(5)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丧事劳动能力的;
(6)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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