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法院概况 机构设置 新闻中心 司法公开 诉讼指南 法学园地 法苑文化 专题报道 庭审直播 执行信息公开 党建工作 预决算公开

 

许青林、张学荣【执行文书】公告

发布时间:2014-09-22 10:17:46


执行文书
    许青林、张学荣:本院受理闫继玲、朱立新与你债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09)拜民执字第48-6号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3日内,协助申请执行人办理房屋过户手续。逾期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黑龙江]拜泉县人民法院
刊登载体:人民法院报
刊登版面:第七版   
刊登日期:2014-09-14
上传日期:2014-09-14

责任编辑:王杨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