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法院概况
机构设置
新闻中心
司法公开
诉讼指南
法学园地
法苑文化
专题报道
庭审直播
执行信息公开
党建工作
预决算公开
当前位置:
司法公开
->
公告公示
邹亦菲【宣告失踪、死亡】公告
发布时间:2014-09-22 10:21:41
宣告失踪、死亡
本院受理邹亦菲申请宣告刘雪失踪一案,本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现依法发出寻找你下落的公告,公告期限3个月。自发出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刘雪及其利害关系人或能够证实刘雪下落的人可向本院提出,若在法定期限内未向本院提出,即视为刘雪仍然下落不明,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三日上午8时30分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并依法作出宣告刘雪失踪的民事判决书。
[黑龙江]拜泉县人民法院
刊登载体:人民法院报
刊登版面:第三版
刊登日期:2014-07-30
上传日期:2014-07-30
责任编辑:王杨
〖
关闭窗口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
您是第
90239870
位访客
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拜泉县拜泉镇政府街132号
:
Copyright
©
2025 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黑ICP备110045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