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罪与职务侵占罪的区别?
作者:陈立新 发布时间:2014-09-24 08:01:15
法官解答: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贪污罪与职务侵占罪这两种犯罪有相同之处,但也有明显的区别。二者在犯罪主观方面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客观方面都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盗窃、骗取财物的行为。
但二者有着明显的区别,一是犯罪主体不同,二是犯罪对象和犯罪侵犯的客体不同。贪污罪的犯罪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委托从事公务的人员,而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不具备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也不是受委托从事公务的人员,而是属于具有劳务性质的工作人员。贪污罪所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国家廉政制度,而职务侵占罪所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单位财物的所有权。
责任编辑:侯玉忠 王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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