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应在何时向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
作者:供稿人:赵健 发布时间:2018-06-08 08:56:33
当事人在收到人民法院预交诉讼费用后,7日内交纳诉讼费用。当事人在7日内未预交诉讼费用,又未申请缓、减、免交的,或者虽提出申请但未获批准,仍未预交的,法院将裁定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不再审理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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