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无小事 微信解民忧
作者:吴正霞 发布时间:2018-07-24 08:32:51
7月23日,我院受理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涉案诉讼标的较小,只有500元,但历时10年时间,被告没能如期履行还款义务,足见双方争议较大。经了解,被告长期在外地没有确切地址,唯一的联系方式是被告的电话号码。原告抱着试试看的态度走进了法院的大门。
为了充分保障当事人利益,承办法官秉承案件无论涉诉标的大小,都要彰显法律公平正义的原则,及时通过唯一的线索与被告取得联系,得知被告在沈阳务工,对这笔欠款被告说已经偿还,但没有证据证实,经承办人耐心劝导后被告同意添加承办人的微信,通过微信平台我院向被告送达了民事诉状并进行了释法析理工作,被告认可偿还此笔欠款,并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当庭履行完毕,原、被告双方对法院工作人员的工作给予了高度认可,一句温馨的谢谢,让我们的心充满了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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