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法院概况 机构设置 新闻中心 司法公开 诉讼指南 法学园地 法苑文化 专题报道 庭审直播 执行信息公开 党建工作 预决算公开

 

法院拍卖房产过户费用

  发布时间:2018-08-17 08:33:58


1.法院拍卖的房产过户费用一般都是由买家交付的,拍卖的房产除了过户的手续与普通的房产交易有所差别以外,税费方面都是一样的。

2.拍卖的房产产权没有满五年的,费用主要有:个人所得税是房屋拍卖价格的1%;土地增值税是房屋拍卖价格的1%增值税是房屋拍卖价格的5.5%;契税是房屋拍卖价1%3%之间,具体的比例由房屋的建筑面积而定;房屋交易费是面积乘以6元每平米单价;房屋评估费是房屋拍卖价的0.5%;登记费是80元。

3.以上的税费情况单指出售房屋的一方只有一套房产和买家没有其他房产的情况。拍卖的房产房屋的产权满五年的,可以减免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三项税费。

4.其他的费用还有相关部门所收的房产没有缴纳的生活费用,包括:水费、电费、煤气费、有线电视费、物业费、入住费等费用,这些也都是由买家支付的。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