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泉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质效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18-08-18 14:09:48
一、实行执行案件繁简分流,进一步规范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执行,加大执行案件特困人员救助力度,同时积极探索执行方式改革、探索其它执行案件繁简分执的标准和范围。
二、建立案件互查机制,针对每位执行法官承办的执行案件,每年进行定期和不定期对执行案件质量抽检互查。检查内容包括:
1、案件执行程序是否合法,适用法律是否准确;2、是否及时送达限期履行通知书;3、查封、扣押财产手续是否齐备;4、拘留措施是否按规定办理;5、兑现当事人执行款是否存在违规操作;6、因当事人和解或中止执行的裁定是否有裁判庭评议笔录;7、执行日志是否完整;8、超期案件是否有延期审批手续;9、执行案件流程表填写是否完整、准确;10、卷宗装订是否规范。
三、对发现一般问题的案件,由质检人员督促承办人限期改正,对存在严重问题的案件,报请局领导进行逐级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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