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麋鹿之死不知其故 ----由警示教育而感

  发布时间:2018-08-29 14:06:11


今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开展警示教育活动。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了全省法院队伍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警示教育大会。进而通报全省法院违法违纪典型案例,研究部署专项整治工作。黑龙江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石时态在会议上强调, 全省法院要敢于碰硬,刀刃向内、惩腐治乱,清理门户,努力打造忠诚干净,勇于担当的法院队伍,为全省法院长远健康发展提供坚强可靠的政治保障、组织保障、纪侓保障和廉洁保障。由此可以看出法院党组对警示教育的高度重视和决心。

通过公布的典型案例,感触颇深。回想起曾经同为法院工作,一起并肩战斗,在不同的岗位为法侓事业做着自己的努力。 在他们中间亦不乏有很多优秀者,为法院的事业也曾做过突出的贡献。然而由于缺乏理想信念,贪一时之私,交友不慎,丧失良知,而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实则为之惋惜。由此想到柳宗元《三戒并序》中的《临江之麋》,对于麋鹿葬于狗群至死不知何因而困惑。

《临江之麋》:“临江之人,畋得麋鹿,蓄之。入门,群犬垂涎,扬尾皆来。其人怒,怛之。自是日抱就犬,习示之,使勿动稍使与之戏。积久,犬皆如人意。麋麑稍大,忘己之麋也,以为犬良我友,抵触偃仆,益狎。犬畏主人,于之俯仰甚善,然时啖其舌。三年,麋出门,见外犬在道甚众,走欲与为戏。外犬见而喜且怒,共杀食之,狼籍道上。麋至死不悟。

《临江之麋》讲的是:有个江西猎人,得一只幼鹿,抱回家中饲养。群狗见了,口水直流,由于主人发怒,群狗惧怕主人,而不敢食鹿。但是在此以后,猎人每天却抱着幼鹿去接近群狗,使他们熟悉起来,并示意群狗不得乱动,幼鹿慢慢长大,渐渐忘记了自己是鹿,认为这些狗确实是自己的好朋友,与狗一起玩耍,越来越亲近。这些狗由于惧怕主人,与鹿成为朋友。三年以后,有一次幼鹿独自出门,看见路上有很多狗,就跑上前去想跟他们玩耍,这些狗看见了鹿即生气又高兴,就一起把鹿咬死吃掉了,鹿至死不知道这是为什么?

在现实的生活中,谓鹿型法官虽然甚少,但从警示教育公布的数字看,不乏其人。纵观他们的行为轨迹,无非是以“权”显示身份,以“情”代替法律,以“钱”度量案件,最后被贪欲、物欲、情欲、色欲所击倒。“忘己之麋”,无所畏惧,“以为犬良我友”,“走欲与为戏”,“鹿至死不悟”的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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