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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车司机以帮人考取公安大学为名行骗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2-06-07 15:46:47


  中国法院网讯 (于明) 以开黑车维持生计的藏某编造认识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招生人员的谎言,骗取他人信任,以能够帮助别人进入公安大学学习为名,骗取他人钱款及财物,涉案达4万余元。日前,被告藏某因犯诈骗罪被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本案被告人藏某可谓前科累累,1981年出生的他自1998年开始便三番五次因抢劫、寻衅滋事、抢夺先后被判处徒刑或者劳动教养。2011年11月的一天,刚刚从劳教所出来不足三年的藏某驾驶黑车在本市石景山区苹果园地铁趴活,适遇两名学生模样的男子过来打车。上车之后,两名男子一直在讨论考警校的事情。藏某听后,便插话说自己认识公安大学的招生人员,可以帮助他们上学,并编造了大量自己过去的辉煌事迹,骗取两个涉世未深的孩子的信任。果然,这二位男子相信了藏某的谎言,并委托藏某帮助他们上学。之后的三个月中,藏某先后编造了请公安大学招生人员吃饭、送礼、走关系等一系列理由骗取了两位被害人及其家长现金人民币4万余元以及香烟等物。但谎言终究是谎言,当两位被害人见藏某迟迟没有落实上学的事情时,终于意识到自己上当受骗了,并随后报警。被告人藏某于2012年2月2日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庭审过程中,被告人藏某对自己所犯罪行供认不讳,但诈骗所得钱款全被其挥霍殆尽,对被害人没有做出任何赔偿。

  法庭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藏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诈骗他人合法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藏某曾因违法行为多次被劳动教养、行政拘留,亦未能弥补被害人的经济损失,故依法做出以上判决。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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