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告失踪的条件是什么:
发布时间:2018-10-26 13:37:13
一、公民离开其住所下落不明。所谓“下落不明”,是指公民离开最后居住地后,没有音信的状况。
二、公民下落不明超过两年期限。下落不明的起算时间,从公民的音信消失之日起算。如果公民在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应当从战争结束之日的次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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