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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对方当事人经济状况恶化,可能无法履行合同义务,作为合同先履行义务方,应如何处理

  发布时间:2014-10-14 13:47:05


 

问:合同对方当事人经济状况恶化,可能无法履行合同义务,作为合同先履行义务方,应如何处理?

   法官解答:根据《合同法》中对不安抗辩权的规定,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须注意的是,一方中止履行的前提,有确切证据证明合同对方的以上情形,否则,中止履行亦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责任编辑:侯玉忠 王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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