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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合同成立前,一方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该怎么办

  发布时间:2014-10-14 13:53:56


 

   问:在合同成立前,一方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该怎么办?

   法官解答:合同生效前,即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一方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一般限于以下几种情形: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需要注意的是,一些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经批准或者登记才能生效的合同成立后,有义务办理申请批准或者申请登记等手续的一方当事人未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办理申请批准或者未申请登记的,属于上述“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责任编辑:侯玉忠 王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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