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政工部门,写好法制宣传稿件,是其一项重要的工作,责任在肩,义不容辞。法制宣传要为审判工作鼓与呼,要为行政管理呐与喊,为全院各项工作的开展站脚助威。那么在各项工作都十分繁忙的情况下,如何写好法制宣传稿件呢?笔者结合自身的工作实际,谈点粗浅的认识,仅供同行参考。
一、充分认识法制宣传的必要性
在这一点上,笔者是这么认为的。一是有上级业务部门的要求。几年来,市中院政治部给我院下达的任务是100篇,作为基层法院对上级业务部门下达的任务,就要无条件,不讲任何代价,不折不扣地去完成。二是有院党组的支持。对于法制宣传工作,我院几届领导班子历来非常重视,不但亲自带头撰写,而且每年都专门下发文件,对法制宣传工作进行统筹安排,并实行一票否决。同时也对超额完成任务的干警予以奖励,按照发稿级别,年终给予一次性奖励,这也充分调动了广大干警的积极性。三是审判与宣传有机结合的需要。大家都知道,我们在做好审判工作的同时,还有一项更重要的任务,就是以案讲法,比如农村法庭,为方便人民群众打官司,充分发挥巡回法庭就近便利的优势,掌控纠纷发生的源头,简易法庭开在百姓的炕头,思想工作做到当事人的心头,让双方对法庭的工作点头,在关注民生的同时,也让百姓受到深刻的法制教育。四是锻炼和提升干警文化素质的需要。也听过个别法官讲,办案行,轻车熟路,信手拈来,要是让写稿件就无从下手,其实不然,一篇好的法制宣传稿件就是一份浓缩的裁判文书,只要选准视角,认真加以整理,稿件就会被相关报刊网站采用。通过撰写法制宣传稿件也能锻炼和提升干警的综合写作能力,它与审判工作是互为促进,协调发展,互利共赢的。
二、找准写好法制宣传稿件的切入点
实际上,法制宣传稿件的涵盖面非常之宽泛,稿源非常之丰富。笔者认为这几类稿源值得去参考。
工作经验类。对于基层法院来说,一些先进的工作经验和做法是最好的素材。比如新《婚姻法》解释(三)出台并实施后,我们首先要掌握的是其内容,《人民法院报》予以详细的注解,于是一篇《婚姻法解释(三)“粉墨登场”》就写出来了,其主要内容首次明确以结婚登记程序存在瑕疵为由主张撤销结婚登记应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明确规定亲子关系诉讼中一方当事人拒绝鉴定将导致法院推定另一方主张成立的法律后果,首次明确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和自然增值不是共同财产,明确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首次明确离婚案件中一方婚前贷款购买的不动产应归产权登记方所有,明确规定当事人协议离婚未成则事先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不生效等六个方面内容。知道其主要内容的同时,接着我院是如何学习的呢?一是将婚姻法解释(三)的内容通过内网发到新闻板块上,供大家随时复制、打印、阅览和学习;二是组织专业人员,特别是民商事审判人员和书记员进行电视网络学习,正确把握该解释的精神实质,并运用到审判实践当中去;三是对书记员和法官助理,进行了以婚姻法解释(三)为核心内容的业务考试和庭审记录比赛,通过以考促学提高素质,进而把婚姻法解释(三)的学习和运用提升到新的水平。以保障该司法解释在审判实践中的正确适用。这两篇稿件近期已在《香港凤凰新论坛》上刊发。
审判案例类。近期我院已将优秀的文书传到内部网上,如果你细心观察,就会有好多的案件值得写。比如一起因管教孩子,公爹将儿媳致伤的案件,就是家庭内部纠纷引起的,也是完全可以避免的。于是写了《管教孩子起争执公爹执斧砍儿媳》这样一篇稿,于今年8月10日 在齐齐哈尔日报6版《法治专刊》刊发。《无偿外借酒糟窖 致伤他人也得赔》,对于此案,办案法官进一步解释说,此起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应适用民法理论上的无过错责任原则,即法律规定的必须承担的民事责任。就本案而言,尽管被告无偿借给他人酒糟窖使用,也无主观过错,但仍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这篇稿件于今年6月29日在齐齐哈尔日报《法制专刊》上发表,起到了一定的法制宣传作用。
法制论坛类。就是针对某一法的实施,以及在实施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评论和建议。大家都知道农民工讨薪难。那么为了保护劳动者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刑法修正案(八)规定,对于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或者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何根治这种畸形的社会现象,只能穷尽司法救济手段,将“恶意欠薪”入罪,从而加重违法成本,如果“恶意欠薪”,必然要付出沉重的代价,不仅仅是经济上的损失,而且还有刑事上的处罚,双管齐下,这样才更有利于对“恶意欠薪”行为的预防和打击。于是一篇题为《为“恶意欠薪”入罪叫好》于去年9月8日被市日报6版《 法治专刊》采用。我们经常提到的“父债子还”之说,新的法律是如何解释的呢?于是便写了《“父债子还”的法理解读》,在今年7月20日市日报6版《 法治专刊》上刊发,让百姓真正了解“父债子还”的法理含义。
行为定性类。日常生活中,人们的行为如何定性,也非常值得关注。《买房两年未入住 也应补交物业费》、《转移债务未通知债权人被判无效》、《卖捡来的猪属不当得利》、《找不到媳妇儿拿大姨姐出气》、《因施工争执打仗 一瓦工掏出八万》、《“调包”香烟的行为应认定为盗窃》等等,这些稿件就是针对人们的行为而编写的,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和教育意义。
法院文化类。目前《鹤城审判》开辟了《法院文化》专栏,擅长写散文诗的可以投稿。前几年,笔者所撰写的《读你—农村法庭工作人员札记》、《风采—献给工作在基层的女法官》等在《黑龙江审判》上刊发。今年随团去华东五市考察学习,撰写了《忆江南.乌镇》于今年9月2日被《香港凤凰新论坛》采用。所以说文化类的稿件也不失为一种法制宣传的好形式,大家不妨一试。
三、如何把法制宣传稿件写得更精彩
主要是选择好写作的视角,把握好法制宣传稿件的几个特性,现分述之。
时效性。要选择近期的素材而不能选择太久远的素材。比如春季我们“如何为三农案件服务”、“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要开好局”,只能在特定时间段去写,在特定时间段发表,否则过了这个时间段再写,已没有实际意义。
新颖性。就是要选择日常生活中比较新颖的素材供人们阅读欣赏。比如《私买野生梅花鹿 主动投案获轻刑》一稿,讲述的是被告人花1000块钱买只野生梅花鹿饲养,不想却触犯了法律,已经违反了国家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构成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虽获从轻处罚,仍应缴纳2000元罚金。
指导性。要求所撰写的法制宣传稿件具有指引或指导意义,以正确规范人们的行为。众所周知,廉租房制度是为了保障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设立的。廉租房承租的对象是特定的,故不得转让。同时从继承法的角度讲,承租权不是继承权。因此说,在租赁关系中,承租人只享有出租房屋的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房屋的所有权只属于出租人一方。如果廉租房住户擅自转让和继承,则违背了《廉租住房保障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必然要承担违约的法律责任。所以提醒廉租房住户,遵纪守法,按章办事,否则要承担对自己不利的法律后果。于是便写了《城镇廉租房不可转让和继承》一稿。
警示性。要求所撰写的法制宣传稿件具有一定的警示教育作用,让人们在社会生活中有所为,有所不为。俗话说:拿酒待人无恶意。因劝酒致饮酒者醉酒并造成人身伤害,劝酒者虽然没有恶意,也无过错,如果造成人身伤害,仍应承担赔偿责任。所依据的主要是《民法通则》第132条的规定:“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所以说劝酒虽然符合传统善良风俗的民族特质和待客习惯,主观上并无过错,如果造成不应有的损害,就应本着法律的公平原则,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好心劝酒也担责》一稿给好劝酒者以一定的警示,告诫好劝酒者劝酒要适度,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规范性。法制宣传稿件要按照主流媒体或其他网站要求的格式去写,且稿件题目要新颖抢眼,文字要通俗干练,故事要趣味性强,情节要环环相扣,达到事理明了,法理明晰,在人们欣赏稿件的同时,感悟生活中的点点滴滴,从中受到深刻的法制教育。
四、营造良好的法制宣传环境
笔者以为,从基层法院内部,要建立健全奖励机制,继续给予支持 ,以充分调动干警写作的积极性,同时也要给宣传部门一定的业务经费,以保障法制宣传工作的正常开展。从外部环境说,要想千方、设百计,加强同主流媒体之间的联络与勾通,力争取得他们的支持与协作。同时更要注重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撰写稿件人员的素质,充分发挥他们的主动性、能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以把我院的法制宣传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