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赡养纠纷 化解家庭矛盾
作者:武志朋 发布时间:2018-11-26 09:48:30
近日,拜泉县人民法院长春法庭审理了一起赡养费纠纷案件。案件中原告张某系再婚,张某与段某结婚时,段某有一女儿段某某。结婚后,张某一直尽心抚养段某某至其出嫁。现张某年事已高,且身体有疾病,无经济收入,而段某某在父亲段某去世后对张某置之不顾,故请求法院判决段某某支付其赡养费。
案件审理前,承办法官认真分析了原、被告双方的争议焦点,思考解决纠纷的方法。首先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相关法律规定的详细解析,告知段某某依据法律规定子女与继父、母之间也有赡养的义务。在解释了相关的法律规定后,承办法官积极耐心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既阐明子女对父母赡养的法律规定,又希望父母能体谅儿女生活的不易,在情感上打动原、被告。
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和解,结合原、被告的实际情况,被告段某某当庭给付之前所欠原告张某的赡养费2万元,并在之后按年支付原告张某3600元赡养费直至其终老为止,被告段某某积极履行了调解书的内容。至此案件得以顺利解决,成功化解家庭矛盾,维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