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法院概况 机构设置 新闻中心 司法公开 诉讼指南 法学园地 法苑文化 专题报道 庭审直播 执行信息公开 党建工作 预决算公开

 

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符合哪些情形的,法院应当准予免交诉讼费用:

发布时间:2018-12-07 11:02:26


  1.残疾人无固定生活来源的;

2.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

3.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特困定期救济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无其他收入的;

4.因见义勇为或者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致使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本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赔偿或者补偿的;

5.确实需要免交的其他情形。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