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邮储银行拜泉支行与被告庄臣等6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14-10-20 09:38:05
时间:2014年10月23日9时30分
地点:拜泉县人民法院3楼第四审判庭
案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拜泉支行
被告:庄臣、王永琴、赵连才、谷春英、马文永、张丽梅
主审人:孙邦国
责任编辑:侯玉忠 王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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