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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哪些第一审普通民事、商事案件:

发布时间:2018-12-21 09:01:23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讼标的额在 2亿元以上的第一审普通民事、商事案件,以及诉讼标的额在 1亿元以上且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其辖区的第一审普通民事、商事案件。上述数额包括本数。或者经常性储存、隐匿侵权复制品所在地;查封扣押地,是指海关、版权、工商等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侵权复制品所在地。  

   对涉及不同侵权行为实施地的多个被告提起的共同诉讼,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被告的侵权行为实施地人民法院管辖;仅对其中某一被告提起的诉讼,该被告侵权行为实施地的人民法院有权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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