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泉法院61名人民陪审员全票通过县人大常委会任命
作者:政工科 发布时间:2018-12-27 14:10:5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的有关规定,县司法局按照人民陪审员的选任程序,经过个人申请,所在单位推荐同意,进行资格初审和复审,由拜泉县人民法院于12月27日提请县人大常委会选举,61名同志被任命为拜泉法院人民陪审员。
此次新增补任命的人民陪审员分别来自于机关、企业、社会团体、社区和乡村等单位,他们热爱人民陪审工作,政治立场坚定,思想觉悟高,工作责任感强,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群众威望高,善于做群众工作,具有一定的法学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对所属领域的相关政策比较熟悉。参会的陪审员代表表示,在今后参审工作中,将当好矛盾纠纷的调解员;在工作生活中,做好法律知识的宣传员;在社会实践中,当好司法为民的监督员。争做一名优秀的人民陪审员,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