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法院概况 机构设置 新闻中心 司法公开 诉讼指南 法学园地 法苑文化 专题报道 庭审直播 执行信息公开 党建工作 预决算公开

 

收到法院的传票后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发布时间:2018-12-28 17:10:51


答:请仔细查看传票上载明的以下几项内容:

1.事由:主要有两种,开庭审理或开庭宣判。开庭审理说明案件要正式进行审理,或者还要继续审理;开庭宣判说明案件就要处理结果了。

2.法官和书记员:传票上会有承办法官与书记员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有事您可以主动和他们联系。

3.时间:要根据开庭时间提前安排好工作和生活,确保准时到庭参加庭审,有特殊情况要及时和法官或者书记员联系。

4.地址:传票上会有法庭的具体位置和法庭编号。

请务必按传票上的时间,到庭参见案件的审理。原告没有正当理由,不到庭,法院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没有正当理由,不到庭,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