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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诉前调解 被告当庭给付

  发布时间:2019-01-22 11:13:29



近日,长春法庭诉前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被告当庭给付部分欠款。

     2015年1月,被告王某某在原告李某处借款两万元,约定一年后还款,至今被告王某某一直未能偿还欠款,原告李某遂起诉到长春法庭,要求被告王某某偿还欠款。长春法庭立案受理后,及时与被告王某某取得联系,询问他是否愿意来法庭调解,王某某表示同意。1月14日,长春法庭法官组织原、被告双方进行调解,在法官的耐心劝说下,被告王某某表示愿意当庭给付部分欠款,余下欠款分两次给付完毕。原告李某表示非常满意长春法庭的办案效率,很感激法官让其能够在过年之前拿到欠款,安心过个好年。

    长春法庭对于简单案件进行诉前调解,极大地减轻了当事人诉累,方便了当事人诉讼,得到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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