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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对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分别不同情形作了哪些规定:

发布时间:2019-01-29 09:14:18


  (1)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判处有期徒刑、拘役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1年以上5年以下。

  (2)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

  (3)判处死刑(包括死缓)、无期徒刑的,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4)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3年以上10年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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