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法院概况 机构设置 新闻中心 司法公开 诉讼指南 法学园地 法苑文化 专题报道 庭审直播 执行信息公开 党建工作 预决算公开

 

遗失、抛弃高度危险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谁承担责任?

  发布时间:2014-10-27 09:46:36


   问:遗失、抛弃高度危险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谁承担责任?

   法官解答由所有人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将高度危险物交由他人管理的,由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有过错的,与管理人承担连带责任。

责任编辑:侯玉忠 王杨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