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泉法院召开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
10月28日上午,拜泉县人民法院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院党的群众路线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刘志刚同志作总结报告。会议由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冬梅同志主持,全体干警参加了会议。
刘志刚主任在总结报告中指出,自活动开展以来,在县委正确领导和县委第八督导组有力督导下,我院严格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良好的精神状态和扎实的工作作风,认真研究部署,周密组织实施,圆满完成了深入学习、征求意见、查找问题、开展批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的各项活动内容,得到了县委督导组的充分肯定,取得了较好效果:一是能够在提高思想认识上下功夫。把学习教育摆在重要位置,不折不扣地落实规定动作的学习任务。班子成员带头学,做到集体学习与自学两手抓;转变作风,注重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学习,做到学以致用,把学习贯穿于活动始终。二是能够在查找问题上下功夫。能够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进一步严格标准、严格要求,认真做好征求意见的梳理归纳工作。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切入点,进一步突出作风建设,从思想和行动上查找和解决存在的问题,主动把自己摆进去,既当好组织者,也当好参与者,自觉反对四风问题。三是能够在改进措施上出实招。对照中央提出的“四风”问题,按照“八项规定”的要求,对梳理出来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能改的马上改,不能马上解决的,研究制定规划和制度,按时间推进。针对作风建设的薄弱环节尽快研究出台具体制度和规范,严格执行、狠抓落实。
最后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冬梅要求,尽管我院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这些成绩只是初步的、阶段性的,要坚持思想不疲、劲头不松、措施不软,做到收尾不收场,要在今后工作中,继续提高思想认识,把学习教育摆在重要位置,进一步严格标准、严格要求。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切入点,进一步突出作风建设,自觉反对四风问题。在今后审判实践中把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同审判工作结合起来,做到教育实践活动与审判工作“两不误、两促进”,切实将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效体现在实际工作中。推进我院工作不断发展。
快马加鞭正当时,风清气正好扬帆。我们拜泉法院将抓住这一难得的历史机遇,紧紧依靠县委的领导和上级法院的指导,深入实施为民工程、落实群众路线,坚持“凝聚力量,整合资源,强化管理,文化引领”的治院理念,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大发展快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