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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理解行政诉讼法解释第九十四条

  发布时间:2014-10-29 14:07:05


怎样理解行政诉讼法解释第九十四条

   

    在诉讼过程中,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的,人民法院不予执行,这是一般规定。只有在特定情况下,如不及时执行可能给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正当权益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才能先予执行,并还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应的财产担保。

责任编辑:侯玉忠 王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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