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裴淑琴与被告陈剑锋离婚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14-11-03 09:32:25
时间:2014年11月5日10时30分
地点:拜泉县人民法院三道镇人民法庭审判庭
案由:离婚纠纷
原告:裴淑琴
被告:陈剑锋
主审人:尉曼野
责任编辑:王杨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