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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被告人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原告的起诉书后,应当依法做好应诉准备:

发布时间:2019-04-04 09:10:27


  1、可针对起诉状后,提交自已的答辩状。

    2、应在收到起诉状后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答辩状及副本。

    3、被告人不答辩,不影响法院审理。

    4、需要提出反诉的,可在答辩状中写明。

    5、如认为受诉法院对该案没有管辖权,可以在答辩期内提出管辖异议申请。

    6、针对原告的起诉,准备自已的证据。以后按照法院的传唤,参加庭审,在法庭上出示自已的证据,反驳对方的主张,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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