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专属地管辖?
发布时间:2019-04-08 10:24:07
我国行政诉讼中对不动产实行专属地管辖原则。不动产是相对于动产而言的,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即失去其使用价值的实物。由此决定了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不是由最初作出具体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也不是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而是由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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