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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受理的理由有哪些?

发布时间:2019-04-08 10:36:21


(1)具体行政行为不涉及复议申请人的权益;(2)无明确的被申请人;(3)无具体的复议请求和事实依据;(4)不属于申请复议范围;(5)申请人已就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向人民法院起诉并且已被受理;(6)申请复议已超过法定期限,且无正当理由;(7)申请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复议机关作出不受理的裁决,必须书面告知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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