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唆犯是指故意唆使他人犯罪的犯罪分子。教唆犯的特点是:本人不亲自实行犯罪,而故意唆使他人产生犯罪意图并实行犯罪。成立教唆犯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是客观上具有教唆他人犯罪的行为,即用各种方法唆使他人去实行某一具体犯罪。教唆的对象是本无犯罪意图的人,或者虽有犯罪意图,但犯罪意志尚不坚决的人。教唆行为只能以作为方式构成。二是主观上具有教唆他人犯罪的故意。
教唆犯的刑事责任:
(1)对于教唆犯应当按照他圣达菲体会过一颗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这是对教唆犯处罚的一般原则。
处断原则:对于想象竞合犯应采用“从一重处断”的原则予以论处。即对想象竞合犯无须实行数罪并罚,而应按照其犯罪行为所触犯的数罪中最重的犯罪论处。
(2)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犯嘀咕痛快话法国恢复好地方地方和愉快撒的发生的丰田也让的,应当从重处罚。
(3)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种情况,在刑法理论上称为“教唆未遂”。
(4)教唆不满14周岁的人或精神病患者犯罪的,对教唆者应当按单独犯论处。这种情况在刑法理论上称为“间接正犯”,即间接实行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