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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中关于作证的法律规定(二)

  发布时间:2014-11-07 08:32:22


 

民事诉讼法中关于作证的法律规定

《民诉法》第七十三条: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通过书面证言、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

(一)因健康原因不能出庭的;

(二)因路途遥远,交通不便不能出庭的

(三)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不能出庭的;

(四)其他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庭的

责任编辑:侯玉忠 王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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