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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为民非口号 服务百姓重时效

  发布时间:2019-05-08 10:24:53



2018年1218日,兴农法庭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原告张某系经营豆腐坊的个体业主,与妻子依靠卖豆腐维持生计。20171月,被告在原告处赊购大豆腐581条、干豆腐328斤,共计人民币3964.00元,于20184月给付1300.00元豆腐款,而剩余豆腐款经原告多次索要迟迟不肯给付。

兴农法庭受理此案后,立即采取行动,通过多方调查取证,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公开开庭进行审理,并当庭宣判被告在判决生效后三日内给付原告剩余豆腐款2664.00元。

兴农法庭将会始终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升审判工作质效,为辖区社会经济的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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