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裴淑琴与被告陈剑峰离婚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14-11-10 08:51:45
时间:2014年11月11日9时30分
地点:拜泉县人民法院三道镇人民法庭审判庭
案由:离婚纠纷
原告:裴淑琴
被告:陈剑峰
主审人:尉曼野
责任编辑:侯玉忠 王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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