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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的顺序

  发布时间:2014-11-12 08:46:58


  

申请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的顺序

 

申请宣告失踪的利害关系人,包括被申请宣告失踪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其他与被申请人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

申请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的顺序是:

(一)   配偶;

(二)   父母、子女;

(三)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四)  其他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

申请撤销死亡宣告不受上列顺序限制。

责任编辑:侯玉忠 王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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