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的顺序
作者:殷大朕(供稿) 发布时间:2014-11-12 08:46:58
申请宣告失踪的利害关系人,包括被申请宣告失踪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其他与被申请人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
申请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的顺序是:
(一) 配偶;
(二) 父母、子女;
(三)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四) 其他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
申请撤销死亡宣告不受上列顺序限制。
责任编辑:侯玉忠 王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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