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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法庭坚持业务学习制度化和经常化

  发布时间:2014-11-13 09:52:02




 

长春法庭坚持业务学习制度化和经常化

 

长春法庭始终把业务学习作为提升干警素质的着力点和突破口,坚持制度化和常态化,并在年初制定出全庭学习计划,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拜泉县人民法院长春人民法庭全体干警在工作之余,始终坚持努力学习法律,提高自己的政治素养,强化个人的法律实践能力。通过不断地学习,长春法庭全体干警在业务方面避免了案件审理中出现法律运用不当的情况,提高了案件的审判质量。20141110日上午,长春法庭全体干警认真学习《齐齐哈尔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商事案件问题解答150例》,全庭干警针对恶意诉讼的概念及具体标准进行了全面深入地学习。通过这次学习,对于恶意诉讼的概念有了清晰准确的认识,对于恶意诉讼的具体标准有了更为深刻的掌握,对于今后审理此类案件,不仅可以做到准确把握法律规定,更在法律实务中有关法律运用奠定了良好的理论基础。

责任编辑:侯玉忠 王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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