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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人可以代理附带民事诉讼?

  发布时间:2014-11-13 10:04:08


 

    问:什么人可以代理附带民事诉讼?

    法官解答:旧民诉法与新民诉法关于民事案件诉讼代理人规定的变化

201311日之前,根据旧民诉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下列人员可以作为诉讼代理人:

()律师;

()当事人的近亲属;

()有关的社会团体或者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其他公民。

201311日起,根据新民诉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律师;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责任编辑:侯玉忠 王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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