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泉法院联合县残联共同举办“加强残疾人法制宣传、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活动
今年自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拜泉法院严格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良好的精神状态和扎实的工作作风,坚持做到司法为民、利民、便民、爱民。为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加强残疾人对保障残疾人法律法规的学习和了解,提高残疾人的依法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提升残疾人自我保护水平,形成保障残疾人权益的良好社会氛围,2014年11月份,拜泉法院联合县残联开展了“加强残疾人法制宣传、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法律宣传咨询活动。拜泉法院法官郑艳玲走进县职业高中的教室,先后四次为全县四个乡镇500余名残疾人讲授了《残疾人保障法》,并分别为残疾人提供了政策法律宣传,对残疾人如何维权等各类业务项目提供咨询服务。
在活动过程中郑艳玲法官通过典型案例向全县残疾人宣传法律知识,详细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并讲解了残疾人受到侵害时如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如何向法院提起诉讼等内容,引导他们懂法守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并耐心、细致的答疑解惑残疾朋友提出的各种问题,如有关残疾人基本权益,残疾人劳动就业权益、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法律问题,郑艳玲法官现场给予的解答,增加了残疾人维权的信心和勇气,受到残疾人朋友的一致好评。
通过这次讲座,进一步增强残疾人学法、懂法、守法以及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信心。同时提高了残疾朋友法律意识,为创建和谐拜泉,建设美好家园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