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中关于婚姻无效案件的法律规定
作者:肖雁(供稿) 发布时间:2014-11-17 13:26:04
第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原告申请撤诉的,不予准许。
责任编辑:侯玉忠 王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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