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子女的探望权是如何规定的?
作者:谢冰 发布时间:2014-11-20 08:57:20
问:离婚后子女的探望权是如何规定的?
法官解答: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责任编辑:侯玉忠 王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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