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拜泉县人民法院执结一起申某某与侯某某婚姻家庭纠纷一案。
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依法传唤被执行人侯某某,但是侯某某身在绥芬河市,无法来到法院解决,执行干警通过邮寄送达的方式向被执行人侯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被执行人收到送达手续后主动联系了办案干警,情绪非常激动,将自己多年的委屈和满腹的苦水向办案干警发泄,称自己十年以来经常给儿子汇钱、买吃穿用的物品,但是孩子的父亲始终不承认这是给孩子的抚养费,并且孩子也始终在孩子爷爷家抚养,所以她是坚决不会再给孩子的父亲抚养费的。办案干警听后表示理解,但也不能以此为由拒绝给付抚养费。办案干警耐心的与侯某某沟通,从亲情的热度、人性的角度、法律的力度多方面解开被执行人的心结。经过多达十余次的电话、微信、视频多种方式的沟通,被执行人侯某某终于答应把抚养费拿出来,但是要交给实际正在抚养孩子的爷爷手中,经过办案干警的耐心调解,申请执行人也同意了这种解决方式,侯某某也终于意识到,孩子能健健康康、快快乐乐的成长,才是父母最大的期望。
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生活的方方面面也都与国家法制、社会法制有着密切联系,孩子成长过程中积累的法制意识和遵纪守法行为,与家庭法制教育分不开。家长懂法,有法治教育观念、知识、方法,家庭对孩子的法制教育就有了良好的先导,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