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戚反目难执行 法官协调促和解
作者:苗同鑫 发布时间:2020-06-11 10:48:44
原告常某某借款给被告蒋某某2万元。原告常某某虽与被告蒋某某是亲戚,但因被告蒋某某未到期还款,故常某某将蒋某某诉至拜泉县人民法院。2019年3月26日,法院依法作出调解,调解被告向原告按期支付欠款2万元,蒋某某未按期履行还款义务,常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蒋某某仍拒不配合法院执行,2020年6月9日,拜泉法院执行局干警驱车40公里到被执行人蒋某某家中,释法说理,阐明不履行法院判决的后果;并给被执行人蒋某某指明协调执行的思路。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协调,蒋某某答应积极配合法院,双方达成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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