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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庭前调解 促进双方握手言和

  发布时间:2020-06-15 14:12:31




近日,拜泉县人民法院民二庭受理了一起原告霍某诉被告孙某、徐某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考虑到原、被告双方既是同事关系又是老乡,法官马卓越打算在开庭之前先向双方了解情况,做好调解工作。

经了解,二被告是夫妻关系,被告孙某在明水县做工程,需要给员工开工资致使手头缺钱。手下的工人在工作时又受了工伤,急需一笔钱。孙某就以自己的名义向原告借了钱,约定了利息并承诺尽快还款。但后来因为经营状况不佳,被告一直没能还上这笔钱,原告这才将二被告起诉到法院。马法官了解情况以后,给被告打了电话进行调解。被告孙某说:“他帮了我很大忙,解了燃眉之急,我现在就把钱取出来偿还借款。”经过法官的一番调解,原告免去了部分借款利息,被告也主动将现金交到原告手里偿还了借款,双方握手言和。

人民法院受理的民间借贷类案件往往是发生在亲戚朋友之间的纠纷,在审理活动中,做好庭前调解工作有助于更高效地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促进案结、事了、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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