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当庭裁判 打造阳光法院
作者:张宇航 发布时间:2020-08-07 08:39:49
当庭裁判率是反映审判效率的重要指标之一,提高当庭裁判率,不仅能节约司法成本,维护司法公正,打造阳光司法,还能减轻当事人的诉累,方便服务群众。
近日,拜泉县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刘欣欣便审理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并当庭宣判。案件被告王某于2016年6月在李某经营的装潢商店赊购装潢材料,价值2.6万元,并于当日出具欠条,约定2016年12月31日一次性还清材料款。但到了约定的还款日期后,王某以各种理由拒不还款,经李某多次索要未果,故诉至法院。经本院合法传唤,被告王某到庭应诉,经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办案法官充分听取了双方当事人意见,当庭确认了案件事实和证据,依法认定了被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并当庭宣布判决被告王某给付所欠原告李某的材料款。
当庭裁判率的提高,是践行公正与效率的有效途径,也标志着审判管理的行政化趋势正得到扭转,法官的审判权得以真正回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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