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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因侵权行为受到伤害构成工伤,钱咋赔?

  发布时间:2020-09-08 10:56:49


生活中,劳动者因侵权行为收到伤害而构成工伤的案例比比皆是,那么问题来了,这种情况下构成了工伤,钱咋赔?让我们看下面这个案例。

原告薄某某诉某超市连锁有限公司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中,劳动者作为被侵权人,与侵权人之间形成侵权之债的法律关系,有权向侵权人主张人身损害赔偿。侵权之债成立与否,与被侵权人是否获得工伤保险赔偿无关,尽管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给付了工伤保险赔偿,也不能因此免除侵权人的赔偿责任。从民法损害填平原则的角度,本次诉讼中薄某某主张的赔偿项目在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中已获得赔偿的部分,应予以核减。

劳动者因第三人的侵权行为受到伤害构成工伤,因工伤事故享有工伤保险赔偿请求权,因第三人侵权享有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二者尽管基于同一损害事实,但存在于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之中,互不排斥。

法律小贴士: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之规定,因用人单位以外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也就是说,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当工伤赔偿与第三人侵权赔偿发生了竞合,第三人的侵权责任不被免除。用人单位是否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劳动者是否因其他事由获得赔偿,第三人对其实施的侵权行为都是一个独立的法律行为,就应该受到相应的法律评价。对第三人而言,只要其侵害行为满足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就应当对自己的侵权行为承担责任。所以说,对于第三人侵权与工伤赔偿竞合的情况下,第三人的侵权责任不可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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