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分担经营亏损的标准?
作者:殷大朕 发布时间:2014-11-21 11:05:00
问:合伙人分担经营亏损的标准?
法官解答:全体合伙人对合伙经营的亏损额,对外应当负连带责任;对内则应按照协议约定的债务承担比例或者出资比例分担;协议未规定债务承担比例或者出资比例的,可以按照约定的或者实际的盈余分配比例承担。但是对造成合伙经营亏损有过错的合伙人,应当根据其过错程度相应的多承担责任。
责任编辑:侯玉忠 王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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