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泉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召开 任命郑冰美为拜泉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作者:政治部 发布时间:2020-10-26 16:10:44
10月26日上午,拜泉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经拜泉法院院长李云飞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并全票通过,任命郑冰美为拜泉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郑冰美同志在供职发言中表示,首先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坚持为民服务,践行群众路线,把群众的冷暖放在首位。同时,强化学习,尽快适应新工作岗位,协助院长做好各项工作,做一名让组织放心,群众信赖的好法官,坚持依法行政,主动接受监督,绝不辜负人民和组织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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