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当事人姜某某来到了拜泉县人民法院,亲自将一面锦旗送到民一庭副庭长汤英莲的手中,并说道:“感谢汤法官的的公正审理,让我们感受到了法律的温暖,维护了农民的权益。”
这是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原告姜某某系克东县农民,2018年4月姜某某在被告拜泉县某农资商店购买了高粱种子并播种。但秋收后,原告家的高粱亩产量远低于2018年克东县高粱平均亩产量,这与被告出售种子时的承诺严重不符,给原告造成了经济损失。原告故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汤法官耐心倾听原告的陈述,详细听取被告的意见,经过开庭审理、举证、质证等环节,结合实际案情、依据法律规定,做出了公正的裁决。被告对一审判决不服,提起上诉后,本案经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决定维持原判。现该案件已经执行完毕,原告的经济损失已经得到了赔偿。
“捍卫法律尊严,维护百姓权益”,鲜红的锦旗是百姓对法官办案的认可,也是对法院工作的鞭策。拜泉法院干警会继续践行不忘初心、为民司法的诺言,认真尽责,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记在心里、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